申 明
“大莊”“大庄”“ dasso”“高耐”系杭州新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竹)持有的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大莊”注册商标也是国家工商局认定的驰名商标:;作为全球竹运用推进者的形象,该品牌竹产品在全国范围和海外市场均拥有广泛的用户和良好的声誉:浙江大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庄集团)与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为徐恒盛的上海大庄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及上海大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庄)没有隶属关系和授权关系,同时申明人也未授权许可上海大庄使用上述商标。一段时间以来市场上发现上海大庄通过互联网及其他途径,使用申明人商标招揽业务,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目的宣传;该上海大庄运营的网站故意突出使用“大庄”字样,并将大庄集团网站的“竹科技核心文化”作为自己的核心文化内容,借用项目工程作为自身项目宣传,虚假宣传和混淆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利益,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公平竞争。对此,申明人申请立案多起诉诸法院,其中(2018)浙0109民初14831号、1940号判决书均已生效多时,判决书判令侵权人上海大庄赔偿损失,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申明,消除影响。现该生效的判决尚在强制执行中,申明人再次发现上海大庄侵犯申明人的商标及相关权益,情节恶劣,申明人现已诉诸法院并已立案。
为此,申明人提请相关业务单位了解上述情况,避免被不良商家误导,共同维护公平正当的商业秩序,并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
申明人:杭州新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浙江大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